一、原公告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4月11日
项目编号:THZC-20180403
二、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将原公告中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第四条物业管理要求中基本要求“服务人员定点定位定责定编准确合理。(同时投标人不能违反泰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中标企业需足额支付拟用员工的劳动报酬)”修改为“服务人员定点定位定责定编准确合理。(同时投标人不能违反泰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中标企业需足额支付拟用员工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8852668068
代理机构: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23-86242261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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